關于公布合肥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成績暨考試總成績的通知(六)
現將合肥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成績暨考試總成績予以公布(4月23日面試職位,見附件)。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環節資格。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錄用計劃數的,報考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同職位面試人員中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行測》《申論》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市考錄辦
2023年4月23日
原標題:關于公布合肥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成績暨考試總成績的通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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