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學求學之路行至關鍵節點,保研成為眾多南方醫科學子通往更高學術殿堂的重要階梯。作為以醫學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的保研政策不僅承載著學子的升學期盼,更彰顯著學校對拔尖醫學人才的培養導向。正值保研籌備的關鍵時期,本文特意梳理南方醫科大學保研的核心條件與關鍵要求,為有志于深造的你撥開信息迷霧,筑牢升學根基。

一、南方醫科大學保研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2026年全國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三)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綜合素質較高,學習成績優秀,具備較好的科研素養和學術潛質。
(四)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入學前須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六)經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 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七)部分專業報考要求
1.考生須按照與本科畢業專業相關或相近專業進行報考。
2.部分專業報考要求:
(1)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碩士學術學位報考要求如下:
臨床醫學學術學位(1002開頭)各專業只接受本科專業為醫學門類考生報考。
口腔醫學學術學位(1003開頭)只接受本科為口腔醫學及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2)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報考要求如下:
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1051開頭):(除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核醫學、臨床檢驗診斷學、眼科學、麻醉學、放射腫瘤學、兒科學、兒外科學以外各專業)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②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③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核醫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④臨床檢驗診斷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檢驗(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⑤眼科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眼視光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⑥麻醉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麻醉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⑦放射腫瘤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放射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⑧兒科學、兒外科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兒科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3)口腔醫學專業學位(1052開頭):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4)中醫專業學位(1057開頭):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5)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6)法律(法學)專業學位: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7)報考直博生專業須與本科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
二、南方醫科大學保研流程
(一)報名及復試
1.第一輪報名及復試:
9月22日9:00-9月23日12:00在中國研招網推免系統報名,
擬定9月24日-9月26日開展第一輪復試。具體復試安排由學科組織。
2.第二輪報名及復試:
9月30日-10月6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系統報名。
擬定10月9日-10月12日開展第二輪復試。具體復試安排由學科組織。
3.第三輪報名根據學科需求另行通知。
4.復試報到需要準備的材料:
(1)南方醫科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2)本科學校推免公示名單截圖或證明,學生證及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其他各種能力證明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件。
(二)復試組織及內容
1.復試組織:我校推免生復試工作由各招生培養單位組織,同一學科組復試組織形式相同,具體以學科通知安排為準。
(1)考生綜合素質(共25分)
重點考核考生對國家時政的了解、學術的認知水平及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
(2)外語應用能力(共25分)
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能力。
(3)專業基礎能力(共25分)
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以及對專業前沿知識了解。
(4)臨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5分)
臨床技能考核:主要針對報考我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進行,以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本科生實習結束應具備的基本臨床技能水平為考核標準。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針對報考我校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進行。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的科研熱情以及所具備的知識結構、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5)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入學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由復試小組對考生綜合素質、外語應用能力、專業基礎能力、臨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進行分項打分,各項成績之和為考生入學總成績。
2.成績與錄取
各復試小組以考生入學總成績排名為錄取唯一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1)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2)復試階段有違紀行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入學總成績低于60 分者;
(5)不同意復試小組調配導師者;
(6)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者。
3.錄取程序
復試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待錄取通知。請報考我校考生在9月22日起,按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正式報名,完成系統確認復試及確認錄取程序,不在系統及時同意復試及錄取的視為放棄,考生獲得擬錄取后,體檢、政審等合格者,即獲得我校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