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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類型 |
認定核心標準 |
崗位報考范圍 |
特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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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應屆生 |
2026 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含 2025 年 7 月 - 2026 年 6 月回國的留學人員) |
可報 “僅限應屆”“應屆及社會人員” 類崗位 |
需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在校社會實踐經歷不算工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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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認定應屆生 |
2024-2025 年畢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無論是否繳納社保、有工作經歷) |
同常規應屆生,可報所有開放給應屆生的崗位 |
需承諾未與其他單位簽訂編制內聘用合同,面試時提供未就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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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應屆生 |
“三支一扶” 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及次年 |
可按應屆生身份報考,部分崗位設專項招錄計劃 |
需提供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期滿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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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社會人員 |
畢業超過 2 年,或已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成人教育、自考等非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 |
僅限報考 “社會人員”“應屆及社會人員” 類崗位,部分需滿足工作年限要求 |
基層工作經歷以社保繳納記錄或勞動合同為準,累計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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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型 |
戶籍 / 居住證要求 |
年齡與學歷基礎要求 |
政策依據與截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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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滬籍應屆生 |
無戶籍限制,無需居住證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適用于 2024-2026 年畢業生,以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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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滬籍往屆生 |
需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居住證滿 1 年 |
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40 周歲 |
居住證需為主證人,臨時居住證或積分未達標不滿足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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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滬籍定向崗位 |
外省市在編公辦教師:需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政策 |
本科及以上學歷,對應專業資格證書 |
屬于專項引進崗位,需由招聘單位出具資質審核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