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均不指定考試用書,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
考生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準考證號并按要求作答。在題本上或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二)《申論》科目
考生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準考證號,并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
考察內容: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應用、資料分析等內容。
《申論》是測查公務員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筆試科目。主要測查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材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材料的含義,準確提煉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材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材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現代漢語,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