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公安機關2023年錄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質測評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有關工作安排,現將汕頭市公安機關2023年錄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質測評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心理素質測評對象
心理素質測評對象為2023年報考汕頭市公安機關職位且入圍體檢的考生,符合條件的測評對象由招考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
二、報到時間及地點
報到時間: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報到地點:汕頭市公安局指揮大樓1樓咖啡廳(汕頭市黃河路88號)
考生報到時須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同時佩戴醫用外科以上級別口罩。
三、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攜帶智能手機參加測評,要求手機能正常使用微信小程序,同時備有充足的電量和流量,可攜帶移動電源備用。
(二)心理素質測評只組織一次,考生當場測評結束后,經現場工作人員確認后方可離場。測評結束后將進行抽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測評對象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三)測評地點不提供停車,請考生選擇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報到地點位置和交通線路,預足時間安排出行,確保準時抵達參加測評。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汕頭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汕頭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6日
原文標題:汕頭市公安機關2023年錄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質測評公告
原文鏈接://www.shantou.gov.cn/gaj/zwgk/gggs/content/post_2213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