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成功上岸的人員來說,比較關心的問題應該就是
錄用公示后多久可以去上班了。其實在大多數情況下,公務員錄用一般是7月公示,八月底報道,然后九月初開始培訓上班。但是每個招錄單位的情況不一樣,還是要以接到的單位具體通知為準。快來跟著上岸鴨公考小編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廣東省公務員公示后多久入職
正常情況下,公務員錄用公示一周就代表已經被錄用了。但是其實大部分情況下,此時關于崗位分配和調整的工作還并沒有完全做好,所以錄用公示后如果快的話一般一個月內就會通知人員去上班了,慢的話可能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不等。所以考生們還是要以接到招錄單位的具體通知為準。考生在去招錄單位上班時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培訓結束后正式開始工作。一般情況下,公務員的試用期為一年,待到試用期過后就是正式公務員了。
在正式到招錄單位工作上班前,考生還需要提交政審材料,主要包括簡歷還有其他的一些必備材料,比較麻煩的是提交的材料需要跑到不同的單位部門去蓋章,有的材料還需要到派出所蓋章。要是材料沒有問題,基本提交政審材料后就可以等通知上班了。
錄用人員名單由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統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