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閉卷考試。
【試題類型】客觀性試題。單項選擇、多項選擇、情境三種類型。
【考試時限】120分鐘。
【分值】滿分100分。
【作答要求】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并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考試內容】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素養。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范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