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參加
江蘇省公務員考試的人員,必須要了解清楚考試內容,然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報考不同職位的,其考試內容也不一樣。其中報考警察職位的要特別注意,那么考哪幾科?考什么內容?和上岸鴨公考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江蘇省報考警察公務員要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官方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的報考者,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下面來分別了解一下。
一、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五個部分。A類、B類、C類試題均包括五個部分內容。
2、申論
申論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1.A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貫徹執行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2.B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依法辦事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3.C類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群眾工作能力和應用寫作能力等。
二、專業科目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素養。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范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了解清楚江蘇省報考警察公務員考哪幾科之后,大家就要認真備考。如果備考有困難,歡迎咨詢上岸鴨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