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編考幾門?具體考哪些科目?
1、教師編制考試筆試科目
基礎知識部分:內容基本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基礎學科;
專業知識部分:一是對基本專業知識的考察;二是對基本知識技能綜合運用的考察;三是對本學科課程教案編寫的考察,但是因為地方的不同考試內容也有所差異,所以還是要以當地的考試內容為主。
教師編制筆試考查重點能力與教師資格相同,更偏重專業素質和能力的考查,中小學有所不同,在筆試中公共基礎知識是所有專業都要考的,內容是一樣的;專業知識是分專業考的中、小學的內容也是一樣的但其中的教案設計部分是分小學和中學的。
2、教師編制考試出題結構
因教師招考各地區自行命題出卷,各地筆試考試內容大致分為以下三類:
①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理論知識”。
②學科專業知識+教育理論知識”。
③教育綜合知識”(教育基礎知識)。
近年最常見的筆試出題結構為公共知識+學科專業知識,40%公共知識+60%學科知識(中職筆試一般不包含到學科考試)。
大多數省市的教師編制考試內容教育理論知識(公共知識)占的比例相對較小,一般為40%,而專業知識部分所占比例較大,占60%,有的省市則根據實際考核的需要加大對教案編寫的考查,甚至分值高達40%(基礎知識30%,專業知識30%),考生一定要關注當地的教育網或人事網,時刻關注教師公開招聘簡章,根據本地的教師公開招聘簡章來安排自己的應考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