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開除公職的人員。
2、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在職(含試用期內)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當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