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kuang)產資源開(kai)發(fa)利(li)用(yong)及生(sheng)態修復方案編制高級培訓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與“礦山(shan)地質環境保護(hu)與土地復墾(ken)方案”(以(yi)下簡稱“兩方案”)是(shi)采礦權申(shen)請人辦理(li)采礦許(xu)可證的核心要件(jian),
也是采礦權人合理開發利(li)用礦產資(zi)源和開展礦山環境治理恢(hui)復的重(zhong)要依據,
以及自然(ran)資源主管(guan)部門進行監管(guan)的重要抓手(shou)。
“兩(liang)方案”的編制實施(shi)對于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fa)利用(yong)及做好礦山環境治(zhi)理恢復具(ju)有重要指(zhi)導作用(yong)
。實行“兩方案”合一,統一形式和編制要(yao)求。
將“兩方案(an)”合并(bing)為“礦(kuang)產資(zi)源開發利(li)用與生態修復(fu)方案(an)”,
作為采(cai)礦(kuang)權申請人(ren)申辦采(cai)礦(kuang)許可(ke)證的(de)核心要件,適(shi)用(yong)于礦(kuang)山基建(jian)、
礦產資源開采(cai)及(ji)礦區生態(tai)修復,
即礦山建設、生產、
修復全流程,
統(tong)一制定合并后(hou)的方(fang)案編(bian)制大綱及編(bian)制指(zhi)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