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務員體檢是上岸山西公務員考試的必經之路,成功通過面試的人員需要在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體檢。山西公務員體檢流程一般包括報道、簽到、檢查、結果審核等步驟,部分項目不合格的考生還需進行復檢。具體內容請見下方:
1、確定體檢人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參加體檢。由用人單位派專人帶領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負責人事先要逐個核對受檢人與體檢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統一將體檢表交體檢醫生。各科室之間交接體檢表由體檢工作人員負責,不準由考生代交。
3、通知體檢結果。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根據體檢標準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并簽名,然后加蓋醫院的公章。體檢結果由醫院通知體檢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取,并由體檢工作負責人將體檢結果通知考生。
4、復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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